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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圆满完成馆藏文物定级工作

日期:2017-02-10  栏目:盐城文博

        国有馆藏文物的定级工作是一项旨在加强对馆藏文物的保护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做好国有馆藏文物的鉴定评审工作是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博物馆管理条例》等国家、省法规和文件精神,适应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的需要。近日,省文物局组织专家组来我市开展馆藏文物定级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工作分陶瓷器、书画、杂项组(含近现代文献、竹木漆器牙角类)三组进行。评审过程中,专家们以严谨的作风,科学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根据报请定级文物名单和我馆提供的《江苏省馆藏文物定级评审鉴定书》,对文物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价值评定,并逐一签署书面鉴定意见。通过评审,专家组最终确定一级文物3件(套),二级文物8件(套),三级文物61件(套)。
        此次定级工作,是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由盐城市文广新局统一部署开展和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馆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馆鉴定评审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自评阶段,由保管部主要负责,筛选确定申报定级的馆藏文物名单;第二阶段为专家指导阶段,请四川自贡盐业博物馆、江苏省盐务局相关专家对我馆近期征集的海盐文物进行鉴定评审指导把关;第三阶段为鉴定评审阶段,对定级后的馆藏文物进行重新标注、建档,编制评审定级后的文物清册,形成鉴定定级工作总结报告。
        此次定级工作,不仅增加了我馆珍贵文物的数量,完善了我馆文物藏品档案信息,提高了我馆保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为下一步开展文物分级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