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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确认发现隋炀帝墓

日期:2013-11-21  栏目:考古发现

       据人民日报消息,11月16日,国家文物局和中国考古学会在扬州组织召开扬州曹庄隋唐墓葬考古发掘成果论证会,与会的中国考古界专家黄景略、徐光翼、王巍等10余人一致确认:扬州曹庄隋唐墓葬为隋炀帝墓,是隋炀帝杨广与萧后最后的埋葬之地。 
        早在今年3月,扬州市西湖镇司徒村曹庄一处房地产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现两座砖室墓,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即申报考古发掘执照,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4月中旬,扬州曹庄隋唐墓葬一号墓出土了一合墓志,志文中有“隨故煬帝墓誌”等文字,这也成为考古专家组确认此墓葬为隋炀帝墓的重要依据。随后,由南京博物院、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苏州市考古研究所组成联合考古队,继续开展考古发掘工作。
        联合考古队目前完成勘探面积10.9万平方米,勘探出墓葬迹象136座,其中一号墓为方形砖室墓,由主墓室、东西耳室、甬道、墓道5部分组成。墓葬通长24.48米,东西连耳室宽8.22米,残高2.76米。墓室用砖与隋代江都宫城用砖一致。专家组依据考古发掘结果确认该墓葬为隋炀帝墓的依据主要有三:
        一是墓志。用最新技术手段解读墓志,墓志上已识读出的志文为:“隨故煬帝墓誌惟隨大業十四年太歲……一日帝崩于揚州江都縣……於流珠堂其年八月……西陵荊棘蕪……永異蒼悟……貞觀元年……朔……葬煬……禮也方……”。
        二是出土文物。除墓志外,墓中出土了玉器、铜器、陶器、漆器等珍贵文物100余件(套)。其中一套蹀躞金玉带,不仅是目前国内出土的唯一一套最完整的十三环蹀躞带,也是古代带具系统最高等级的实物。
        三是墓内两颗牙齿鉴定为50岁左右的男性个体,与隋炀帝被杀时年龄相吻合。
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所长王巍研究员宣读专家组论证意见认为:根据出土的“隨故煬帝墓誌”、十三环蹀躞金玉带、鎏金铜铺首及大量文官俑、武士俑、骑马俑等高规格随葬品,结合文献记载,确认一号墓主人是隋炀帝杨广。

        二号墓主人经判定为萧后 

        联合考古队发掘二号墓发现:此墓葬为腰鼓形砖室墓,由主墓室、东西耳室、甬道、墓道5部分组成。墓葬通长12.64米,宽5.9米,残高1.6米。
在二号墓考古发掘中,出土玉器、铜器、陶瓷器等200余件(套)。与一号墓仅发现两颗牙齿不同,二号墓内保存有部分人骨遗骸,经南京大学体质人类学专家鉴定为大于56岁、身高约1.5米的女性遗骸。 
        专家组论证认为:二号墓虽无文字信息,根据墓葬形制、墓内出土高等级随葬品和对人骨遗骸的鉴定,结合文献记载,判明墓主人是萧后。
      据史料记载,隋炀帝在扬州江都宫被部将宇文化及所杀,最初由萧后殡于流珠堂,后由部将陈棱改葬在吴公台。唐平定江南后,武德五年(622),唐高祖李渊下令将隋炀帝陵迁葬雷塘。贞观二十二年(648),萧皇后病死,唐太宗李世民命将其尸骨送至江都与隋炀帝合葬。 
        针对墓志中出现“贞观元年”字样,王巍研究员认为,这应是唐太宗李世民下令修建隋炀帝墓葬的时间。由此推论,隋炀帝死后最少下葬过4次。 
        联合考古队方面则表示,墓葬所在区域至今尚未发现陵园遗迹,目前考古工作仍在进行中。